病人因有心臟冠狀動脈硬化症狀而接受常規選擇性心導管術治療,術中卻發生冠狀動脈剝離,而必須由心臟外科醫師緊急開刀並實施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急救,然而開刀房卻因為準備不及而延遲一小時開刀,術後病患必須靠葉克膜維持生命,病人仍不幸於一個月後死亡。 檢察官質疑醫師既然已預知有動脈剝離的可能性,卻沒有備妥開刀房供隨時因應,而有過失致死之嫌。
原本可以不用麻醉的門診手術,醫師能不能因病人要求而給予麻醉?這樣算違反醫療常規嗎? 醫師解釋了麻醉風險、病患也簽了麻醉同意書,就可以了嗎?這次的麻醉案例,讓我們來看看法院的觀點吧!
CPR可以不用給氧嗎?CPR可以中斷嗎?病患於診所出狀況,醫師給予CPR急救。然而急救過程中,醫師只用鼻導管而未使用甦醒球給氧,且為了引導119救護人員而中斷CPR,這樣算是醫療過失嗎?這次來看看CPR怎麼做才符合醫療常規吧!
病患住院時,吃飯時卻不慎噎死,這種情況到底是不是醫師或護理師沒盡到注意義務?算不算醫療人員的過失呢?這次我們就來看看實際上法官會怎麼裁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