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未盡告知義務並違反醫療常規始負醫療責任>,收錄在月旦醫事法報告第二十六期 (2018 年12月),文章的作者是王聖惠,王教授目前是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兼任副教授。這一篇文章作者幫我們整理了臺灣高等法院99年醫上字第6號民事判決的重點,我們就來看看,法官在判決裡怎麼看待告知說明義務吧!
真實案例 一名婦人因為咳嗽有痰兩週、呼吸會喘,前至某醫院門診看診。門診胸腔科醫師懷疑有心肌炎及心律不整故將病人轉至急診,急診醫師檢查出病人有貧血現象故給予安排輸血,輸血後病人症狀有改善,然而卻突然在廁所裡失去意識昏迷、無自發心跳,經急救2小時後宣布急救無效。 事後,法醫解剖證實婦人死因為:「兩側大量肺臟血栓栓塞」、「右下肢深部靜脈血栓形成」。 所以家屬質疑:病人到院時有喘、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且...
這次要跟大家分享的是<醫療過失刑事案件移送調解後是否仍受告訴期間之限制?>,這篇文章主要在討論醫療刑事案件的告訴期間問題,收錄在月旦醫事法報告第二十六期(2018年12月),作者是呂寧莉法官,呂法官目前是台灣高等法院的法官。 我們就來看看文章對於「刑事案件的告訴期間」討論了什麼吧!
困難插管不僅是急診醫師的惡夢,也是所有醫師都害怕遇上的狀況,插管失敗時,不僅病人會有生命危險,連醫師也可能被法官認為違反醫療常規而依業務過失罪被判刑、甚至因此而賠償上千萬。類似新聞案例其實並不少見。 那插管失敗時到底該怎麼辦?真正遇上困難插管時,分秒都是壓力的危機之下,究竟我們該怎麼做才符合醫療常規?法官又怎麼認為呢?
前一陣子讀了《人生的最後期末考》一書,這本書是朱為民醫師所寫的。 讀完了這本書之後,我覺得朱為民醫師真的很厲害,一本書就讓讀者清楚地瞭解到《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的不同。而且我非常可以體會要把生硬的法律講得清楚好懂是一件不簡單的事,然而朱為民醫師卻輕鬆地將法律融合在故事裡面,讓讀者毫無負擔地看完一本書的同時也學會了兩部法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上次大仁哥應人資好棒棒X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的邀約講了一堂簡報課,這堂課大仁哥把之前的簡報心得匯整起來,濃縮成一個晚上分享給大家,大家聽得很有收穫、我也講得很開心。後來有許多朋友希望大仁哥再講一場,經過連絡協調後,終於在行程滿檔的情況下,在過年前擠出一個晚上在高雄再分享一次。 【從零到一,公開簡報第一次就上手】期待與大家見面!
2018要結束了,回顧今年一整年大仁哥似乎完成了不少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完成碩士學位拿到法律碩士、以及年度講課時數及人數均創歷年新高。可惜的是今年讀書量減少、讀書心得也少。這一篇就來作個記錄,為自己做個檢討、也期許明年可以比今年更好唷!也歡迎大家看完大仁哥的年度回顧後,也跟我分享您今年的成長唷!
不久前,大仁哥收到一張法院的傳票,仔細一看,原來是要傳大仁哥去當證人。這有趣了,難得有機會可以站上證人台,大仁哥當然要把握機會實際走一趟體會看看。 先來談談「證人」吧,法律上對於證人其實要求很多義務,例如要一定要出庭(沒出庭甚至可以拘提)、一定要說實話(說謊則是會犯七年以下的偽證罪)。然而證人雖然有許多義務,但是法庭對於證人、尤其是醫師證人還滿禮遇的,所以萬一被傳喚當證人時,其實並不用太擔心。
真實案例 80歲老先生接受膝關節置換手術三天後,因膝蓋紅腫懷疑感染,醫師給予抗生素治療,然而老先生在施打抗生素(萬古黴素Vancomycin)之後,卻全身痙攣、口吐白沫、意識昏迷,臥床一年後合併敗血症死亡。家屬控告醫師及護理師未按照仿單之規範必須緩慢滴注,而竟然於20分鐘內將萬古黴素施打完畢,導致病患因此昏迷最後死亡。因此要求醫院賠償300萬。 院方律師則主張,藥品仿單上的規範只是「...
這次要跟大家介紹的書是《下個十年你在哪》,作者是Betty Huang黃珮婷。Betty在29歲時就立志十年後的自己要成為總經理,接著就一步一步往這個目標前進,甚至不惜為了學習不同的技能,而將職位退回6年,放棄擔任行銷總監而退回當專櫃品牌經理。然而在她不斷地努力之下,果然在40歲前即成功當上總經理,現在更是大中華區資深總監。 到底,Betty在這之間做了什麼努力?又想在這過程中分享給我們什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