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的支持,從4/3正式上架以來,《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這幾天都在博客來排行榜的醫療保健類新書榜、7日排行榜雙榜的第五名。 這一篇我們就來分享一下讀者們看過這本書的心得,還沒看過這本書的朋友,記得趕快去找來看哦,這是一本可以幫大家「用一本書的費用,省下請律師的費用;用一本書的時間,省下上法庭的時間」的書,絕對值得投資!
看完這本書的40個判決故事後,不知道您的感覺是什麼?醫療糾紛到底是單方誰的「錯」還是雙方共同的「痛」呢?
十年磨劍 準備了十年,終於把這本書寫出來了。 十年前,我才剛開始讀法律。那個時候是醫療糾紛的開端期,也是法律與醫療間最劍拔弩張的時期。當時由於醫療不懂法律、法律也不懂醫療,判決並不夠成熟,法官會用法律的思考模式認為醫師違反醫療常規,而判決醫師有罪,醫師有罪的消息常常攻上社會新聞頭版,也容易引發醫師們的不滿。 「醫療常規都是法官說了算!真是莫名其妙!」醫師們憤憤不平地說。
離島的病人急性心肌梗塞必須轉送回本島,沒想到上機前的關鍵時刻,維生機器(IABP)竟然發生問題!?隨車的護理師卻不知道怎麼更換電池?到底病人的死亡是因為疾病造成?或是醫院疏忽造成?醫院該不該為此事件負起賠償責任?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上次有網友發問,希望這裡能分享些醫事檢驗師或放射師的醫糾案,所以我們這次先來談一個體檢的案子。醫院承接勞工體檢業務後,出門到市區的活動中心幫勞工做體檢,沒想到衛生局卻突然出現前來稽查。 到底,稽查結果是怎樣呢?這過程又關醫檢師及放射師什麼事?就讓我們看下去吧!
原本預計開腹腔鏡手術,但手術中發現沾黏太嚴重,醫師臨時更改成傳統開腹手術?今天的故事是原本打算用腹腔鏡開子宮肌瘤,最後肌瘤沒摘成,卻變成傳統剖腹切除卵巢囊腫,這樣可以嗎?您覺得呢?
最近性騷擾的新聞鬧得很兇。性騷擾時常常不見得可以留下證據,那沒有證據時就告不成嗎?今天我們就來看個發生在醫院的真實故事。護理師「不小心」被摸了屁股,法院會不會判決性騷擾成立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新冠肺炎漫延,有些病人忽陽忽陰,有些病人一直無法順利轉陰,甚至有人2個月了還一直陽性,到底這些一直陽性的病人要隔離到什麼時候呢?這一篇我們不講醫療上的處理,我們來談談法律上的規範。 這些一直陽性的病人,到底能不能被放出來?
這一陣子有許多人回國準備過年,但疫情當前,入境後都必須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但居家檢疫或隔離的活動範圍可以是哪裡呢?可以就醫嗎?可以搭電梯嗎?可以去管理室拿包裹嗎? 這一篇我們就從最新判決來看看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活動範圍規定,大家要小心不要踩紅線哦!
病人在接受洗腎的過程中,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洗腎導管竟然掉落了!被發現時病人已經失血休克,最後仍然造成病人不幸。 護理師主張她當時正在照顧其他洗腎病人,因此無法分分秒秒隨時監測病人的狀況。到底最後法院會怎麼裁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