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圖解】用SAFE做病安!醫預法如何建立病人安全文化?
醫療事故預法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已經從今年113年正式開始實施了,但很多人其實還不太瞭解醫預法在講什麼。醫預法其實有三大主軸:溝通關懷、爭議調解、通報預防。前兩部分主要是針對醫療事故發生後的關懷與調解,但我個人還是更喜歡從源頭的處理,也就是確保病人安全、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而不是事故發生後才在關懷調解。所以今天我們就來瞭解一下醫預法怎麼促進病人安全吧!
什麼是醫療事故
首先我們先瞭解一下「醫療事故」的定義,法條裡對於醫療事故的定義是:病人接受醫事機構之醫事服務,發生重大傷害或死亡之結果。但不包括因疾病本身或醫療處置不能避免之結果。
也就是下面這個圖:
但這定義實在太文言文了,所以我們翻譯成白話文就是:
再更白話一點,其實就是病人接受醫療處理後,如果因為「人為過失」(例如該做沒做、不該做卻去做、可以避免卻沒有避免),而導致重大傷亡,就成立「醫療事故」。
瞭解了「醫療事故」的定義後,接下來我們就來看醫預法怎麼促進病人安全:法條裡講了很多,但其實簡化而言,就只有4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S (System) 建立系統
前面有提到,醫預法有三大基本內容:溝通關懷、爭議調解、通報預防。這裡的「建立系統」,指的是這三大內容都有對應要建立的小組及工作,小組建立起來,接下來就可以開始各自分工及合作。這篇文章主要著重於第三部分的通報預防及病人安全的部分。
其中,針對病人安全預防的部分主要是要設立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小組,其工作是負責通報、分析根本原因及提出改善方案。
第二個步驟:A (Action)行動通報
通報有兩種,一種是以前就有的「病人安全」通報,另一種則是這次新的「醫療事故」通報。兩者的差別在如果發生了「重大死傷」,那就要「醫療事故」通報,且是強制通報。
什麼時候需要通報呢?就是有下列情形發生,又導致「醫療事故」(重大傷亡)時,就要通報。
法條裡寫了好幾個情況,但白話文其實就是:弄錯人、給錯藥、開錯刀、做錯事、輸錯血、用錯機等6種情形(外加第7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當發生這些情形,又導致病人死亡時,醫院就必須在7個工作天內通報。
發生「醫療事故」後,除了醫院必須通報以外,病人端也可以自己上網通報,但病人端的自主通報如果有以下情形就不能通報:
要怎麼通報?其實很簡單,google醫療事故通報,然後照著流程走就行了
當發生這些「錯誤」且導致醫療事故(重大死傷)發生時,醫院必須在7天月通報,病人端則可以選擇在6個月內通報。
第三個步驟:F (feedback) 分析回饋
雖然說通報很重要,但重點當然不是只有通報,而是必須去找原因、改善問題。所以醫院端接下來的作業就是要做RCA根本原因分析,去探討醫療事故發生的原因、如何改善、如何預防類似情形再次發生。法條裡規定醫院必須在通報後45天寫完「作業」,將RCA根本原因分析及改善報告上傳到通報網站。
講到這裡,有些人會想到:我通報了會不會怎樣?不通報會不會怎樣?通報時的RCA根本原因分析,並不能用來當判決基礎,所以可以放心通報,相反地,沒有通報不但會被罰錢,萬一後來真的上了法院,有通報或沒通報還會被會來當量刑的參考。
第四個步驟:E (Education) 教育學習
做完檢討報告後,再來就是要實施教育。這些血淋淋的案件都會去識別化後變成教案供大家互相學習,有了最重要的教育,才更可以避免類似情形的再次發生。
在醫策會網站上有許多病人安全相關的檢討案例可以參考,但我這裡也自己工商一下,大家有興趣的話,倒也可以買我的書《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來看,這本書收錄了40個醫糾故事,我們可以從這40個故事裡面學到病人安全、病人權益、以及醫病雙方的保障。這本書已經出版三年了,2022年時也把書裡的案例故事改編成廣播節目,入圍了廣播金鐘獎最佳教育文化節目。個人認為寫得還不錯,只不過最近買的人越來越少了,再沒人買就要絕版了,所以只好來推銷一下 XDD
所以,綜合以上內容,這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中,我們要怎麼建立病人安全文化?其實很簡單,就只要做到SAFE四件事:S建立系統、A行動通報、F分析回饋、E教育學習,也就是用SAFE做病安。讓我們一起用SAFE建立病人安全吧!
這篇文章歡迎大家留言回饋,如果對您有幫助,也歡迎大家分享,讓更多人一起來認識醫預法,一起建立病人安全文化!
參考法條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
醫療事故民眾自主通報辦法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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