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有個youtuber上傳了一部侮辱護理師的影片而造成軒然大波,但當時這位youtuber卻絲毫沒有道歉的意思,因此有護理師代表站出來為受辱的護理師們爭取權益,沒想到市政府卻認為這不是性騷擾!?於是護理師代表正式走法律途徑,請法院裁決。 法院的判決終於在上個月出爐。在網路上、沒有指名道姓、沒有針對特定人的不雅舉動,到底算不算是性騷擾呢?
大家記不記得,上個月有個醫療暴力的新聞,施暴者在急診室辱罵護理師後,不僅刑事部分被罰18萬,民事部分也要賠護理師9萬元的賠償金。 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這個醫療暴力的故事,也順便分享給大家,如何利用刑事附帶民事並進一步要求賠償哦!
病人找議員開記者會控訴醫師、醫師被告上法院,是醫師沒醫德?有沒有可能是不實指控?醫師遭受到不實指控,能不能提告病人侵害名譽權、爭取自己的清白?這次我們來看看小珊跟大仁醫森的故事,到底最後是誰對誰錯、誰才是受害者呢?
這兩天最轟動的醫療法律新聞就是某醫院要賠2198萬的事件了,新聞出來後許多醫師與醫院就像驚弓之鳥,紛紛在問到底發生什麼事?身為醫療人員又該注意什麼,才不會重蹈覆轍? 這一篇就讓我們來看看事情的始末,以及法院到底是根據什麼原因,而判決醫院該賠2198萬吧!
在醫院門掛布條、在臉書貼公開文章抗議,可以嗎?是不是就是醫師沒醫德,病人才會這樣抗議呢?這樣的控訴醫師,又算不算誹謗或公然侮辱呢?這一次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故事吧!到底最後是醫師不對、還是病家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