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預法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已經從今年113年正式開始實施了,但很多人其實還不太瞭解醫預法在講什麼。醫預法其實有三大主軸:溝通關懷、爭議調解、通報預防。前兩部分主要是針對醫療事故發生後的關懷與調解,但我個人還是更喜歡從源頭的處理,也就是確保病人安全、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而不是事故發生後才在關懷調解。所以今天我們就來瞭解一下醫預法怎麼促進病人安全吧!
近三年來的醫糾判決中,最常出醫療糾紛的是哪一科?平均判賠金額是多少?賠最多錢的又是哪一科呢? 上個月大仁哥看到一篇很厲害的文章,看到這篇時其實就已經迫不急待想要分享給大家,但是因為要重新整理又花了一點時間,所以一直遲到今天才貼出來。這篇<從判決快遞看醫療訴訟發展趨勢>刊登在《月旦醫事法報告》2019年10月份第36期,作者是廖建瑜法官。
前一陣子讀了《人生的最後期末考》一書,這本書是朱為民醫師所寫的。 讀完了這本書之後,我覺得朱為民醫師真的很厲害,一本書就讓讀者清楚地瞭解到《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的不同。而且我非常可以體會要把生硬的法律講得清楚好懂是一件不簡單的事,然而朱為民醫師卻輕鬆地將法律融合在故事裡面,讓讀者毫無負擔地看完一本書的同時也學會了兩部法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是不久前行政院為了處理醫療爭議事件而通過的草案,雖然行政院草案離正式立法院通過還有一段距離,但我們還是先從懶人包來看看草案裡在講什麼吧!
醫療法第82條於去年修法了,而這次修法到底修了什麼,對醫療糾紛又造成了什麼影響?醫師因此就不會被告了嗎?接下來我們就快點來看看吧!沒空的可以看圖就好,有空的看內文會更仔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