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 那天櫻木騎車摔傷後,手腕一直疼痛都沒好,後來決定到大醫院骨科找安西醫師看診,安西醫師安排電腦斷層掃描後,確診為「右側遠端橈尺骨關節半脫位」,安西醫師就安排櫻木2日後入院。 櫻木住院並簽署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後,隔天接受韌帶重建手術。 手術後櫻木皆按照醫囑進行復健,但三個月了,手腕仍無法自由轉動且會隱隱作痛,於是櫻木向法院主張: 「醫師及護士都沒有向我說明手術的方式及手術的風險,就讓我簽...
原本可以不用麻醉的門診手術,醫師能不能因病人要求而給予麻醉?這樣算違反醫療常規嗎? 醫師解釋了麻醉風險、病患也簽了麻醉同意書,就可以了嗎?這次的麻醉案例,讓我們來看看法院的觀點吧!
衛福部還沒列入適應症就拿來使用,叫做「仿單外使用」,我們來看看「仿單外使用」的相關規定吧! 「大仁哥,我最近讀了國外的文獻後,有個新的療法還不錯,想引進來治療病人,但是國內衛福部還沒列入適應症使用,那我可以這麼做嗎?」
最近我們談了好幾篇關於手術同意書的寫法,但是不是這樣就真的能避免醫療糾紛呢?我們今天就用實際的新聞案例來看看手術同意書是不是真的有用。
您知道今年五月即必須全面採用新版手術同意書了嗎?到時候若繼續使用舊版同意書即可能遭受罰鍰,但新版手術同意書到底增加了什麼內容?大仁哥這裡整理出新版手術同意書你一定要知道的三件事,不管您是醫師還是病人,都一定要看看哦!
上次說手術、麻醉、侵入性檢查及治療皆需要同意書,但「同意書簽了真的就有用嗎?怎麼聽說很多人簽了同意書仍然被判賠錢?」是很多醫師心裡的疑問,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同意書到底要怎樣才會有效?
做醫療行為前要說明風險,但風險很多說不完耶,那怎麼辦?我們到底哪些要說?哪些不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