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手術、麻醉、侵入性檢查及治療皆需要同意書,但「同意書簽了真的就有用嗎?怎麼聽說很多人簽了同意書仍然被判賠錢?」是很多醫師心裡的疑問,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同意書到底要怎樣才會有效?
做醫療行為前要說明風險,但風險很多說不完耶,那怎麼辦?我們到底哪些要說?哪些不用說呢?
他,有一個夢,希望能夠推動安寧觀念, 讓每個人,好好地來,好好地走; (人生最後期末考按這裡) 他,有一個夢,希望能夠推動海洋保護, 撿塑,不如減塑,讓海洋永保美麗 (海洋巴士按這裡) 他,有一個夢,希望減少醫療糾紛 醫護不再被告,回歸醫療初心 (守破離按這裡)
從《驅動城市App》這個廣告就可以讓我們學到許多簡報技巧。我們若把一場簡報簡單分成三個階段,那分別就是開場、內容與結尾。 這廣告就教了我們三件事:
「大仁哥,有沒有辦法可以不會被告啊?」陳醫師這樣問我。 「其實沒辦法耶,畢竟那是民眾的權利,病人想告就可以去告啊。」面對這幾年來我常被問的一句話,我總是這麼回答著。 但是,真的沒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