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漫延,有些病人忽陽忽陰,有些病人一直無法順利轉陰,甚至有人2個月了還一直陽性,到底這些一直陽性的病人要隔離到什麼時候呢?這一篇我們不講醫療上的處理,我們來談談法律上的規範。 這些一直陽性的病人,到底能不能被放出來?
SARS期間,某醫院爆發院內感染,為避免擴大傳染,市政府決定召回院內所有醫療同仁於院內隔離。黑傑克醫師雖然是醫院內主管級醫師,理應服從醫院召回隔離之命令,然而黑傑克醫師認為醫院並沒有完善之配套措施,與其返回高風險之醫院內部隔離,不如直接在家居家隔離,因而拒絕返院。 事後,市政府以黑傑克違反醫學倫理為由,不但處黑傑克罰鍰,還給予黑傑克醫師停業三個月之處分。 「隔離時怎能執行醫療業務?」黑傑克對法院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