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樣?」小蓓無法接受寶寶出生後就產生缺氧狀況,決定向法院提告。 事情是這樣的: 小蓓已經41歲,這次終於有了寶寶。那一天小蓓住進了產房待產,子宮頸已經開了7公分,於是大仁醫森將小蓓送進了分娩室準備分娩。大仁醫森一開始用矽膠真空吸引術,後來再改用鐵頭真空吸引術,終於產下了小寶。但萬萬沒想到,小寶產出後,卻有四肢癱軟、手腳發紺、活動力差,哭聲微弱等情形,大仁醫森趕緊將小寶轉送大醫院。
「都是被前面的醫師延誤啦!」老謝怒氣沖沖地說。 那一天,老謝出了車禍被送到醫學中心,車禍傷得不輕,不僅手指骨折,連輸尿管都有損傷,於是老謝當天就住進了醫院。 住院後,一開始老謝腹部仍然痛了兩天,這兩天大仁醫森安排了抽血、X光及腹腔超音波檢查,但皆沒有發現異常,且後來老謝腹痛症狀也有改善,於是住院一週後,老謝要求出院。 沒想到出院後才3天,老謝就因為腹痛在其他醫院診斷出腸穿孔合併腹內膿瘍及小腸阻塞,...
F cup的小米因為胸部太大,讓她非常困擾,所以自費了10萬元,找整形外科黑傑克醫師作縮乳手術。黑傑克醫師認為最適合小米的術式是「倒T切口」方式,於是用此術式幫小米開刀。 沒想到當天小米接受手術時,手術傷口竟然大量出血導致小米休克,經過黑傑克轉送大醫院治療2天後,小米幸好平安出院。 但後來小米的傷口卻產生肥厚性疤痕增生情形。於是小米陸陸續續又在黑傑克的診所動了幾次手術處理疤痕,黑傑克醫師自知理虧,...
野比醫師前一陣子,欺瞞病人用假的玻尿酸為病患隆乳,後來被拆穿原來用來隆乳的都是非法的致癌物質聚丙烯酼胺,而不是玻尿酸,於是野比醫師被告上了法院。 野比醫師心裡想,檢察官與法官如果要調查這些案子,一定只能看病歷記載,如果沒有病歷,那檢察官、法官根本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的這些行為,於是野比醫師決定把病歷銷毀掉...。
病歷一般常是醫療糾紛時的重要證據來源,然而所有的病歷都可以成為證據嗎?有沒有什麼條件呢?這一次被告醫師的律師主張外院的病歷記錄、救護人員的救護記錄都是錯的、不能成為庭上證據,您覺得法官會怎麼判?怎樣的病歷可以是證據、怎麼的病歷卻不行?這次就讓我們來看看!
臨床上偶爾會發生病情說明與病歷記載不符合的情況,這裡說的並不見得是偽造病歷,可能是醫師口誤卻記載正確,也可能是說明正確卻筆誤記載。這種情形如果上了法庭,究竟會怎麼處理呢?這一篇就讓我們就來看看吧!
這本《做對3件事,不怕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您看過了嗎?這幾天我終於把老鄧鄧政雄這本書讀完了,這本書真的是醫學法律最簡單好懂的書了。大仁哥這裡把書裡的精華整理給大家,如果想要學更多細節、看更多案例,請記得要去買書來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