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報制暴】課前問答精華篇

過幾天就要在線上跟大家見面了,這裡先分享大家的課前問題精華版。至於詳細版本的問答就請有參加的朋友們收email,我們通通回答在裡面囉!其他更細節的內容就上課時再詳細跟大家說明了,敬請期待!

Q:暴力行為外,病患因進行醫療處置時造成醫護人員之身體損傷能否求償?

如果依照法律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184),所以理論上是有權利求償的。問題是理論是理論,實際是實際。現實面上,「正義」需要成本,若想求償的話,必須考慮證據收集、耗費精神、出庭時間、律師費用,值不值得這麼做就必須審慎思考。例如所謂的「身體損害」如果是被打一巴掌瘀青(折算賠償費用,3、5萬算很夠了吧?)但律師費用一個審級卻是6萬、10萬,這樣值得嗎?

 

Q:遇到醫療暴力該如何處理?有無實際案例,和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對,這堂課就是要跟大家分享遇到醫療暴力怎麼處理,醫療暴力的處理大致可以區分為事發前、事發中、以及事發後。這堂課我們不太講法條,而是全部都會用實際案例跟大家說明,相信這堂課應該會幫大家打通許多實際面上會卡關的地方。

 

Q:衝突第一現場,該如何立即處理? (馬上報警嗎?我需要告知說我要用什麼條款之類的嗎)

衝突第一現場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跟報警。人家都要打過來了,千萬不要站在那裡傻傻地被他打。報警之後我們則必須講含有關鍵字的「通關密語」,這樣更能讓警察朋友介入幫忙,但不需要直接講條款,直接講條款會讓警察朋友覺得我們在拿法條嗆他、威脅他,這樣不見得是好事。

 

Q:現場蒐證的方式與經驗

蒐證的方式大家常見的就是錄音錄影,但就如同您會提出這問題背後的疑慮一樣,錄音錄影可能會激怒施暴者,而讓場面更失控。但其實證據有很多種,並不只有錄音錄影。人證、物證、書證都是證據。課堂上我們都會用真實案例跟大家說明哪些證據可以用,甚至「沒有證據」時又應該怎麼辦?

 

Q:解除醫療契約在現實世界的障礙?

如果在受僱醫院,其實「解除醫療契約」不實用。因為對方是跟「醫院」(院長)簽立醫療契約,而我們只是受僱於醫院幫病人處理醫療問題的小員工。我們不是院長,其實沒有權利解除醫療契約。而診所院長雖然可以解除醫療契約,但解除醫療契約其實只是學者在學理上的紙上談兵,根本無法解決現場的醫療暴力問題。
(醫:你醫療暴力,我要解除醫療契約!壞人:喔好,那我去其他醫院了,掰掰。可能嗎???)

 

Q:曾經被拍桌罵五字經,難道報警真的沒用嗎?

有用有用,只不過每個人認為的「有用」程度不一樣。報警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衝突發生及傷害擴大,但報警無法光因罵五字經就把人抓去關。日後若真的想出一口氣,則要自己再去跑法律流程。報警及法院流程的細節課堂上都會仔細提。

 

Q:當遇到醫糾時,該如何將傷害減到最低?如果醫院公會無法提供協助,要如何尋求幫忙?

醫糾最好的處理並不是發生後找個好律師、或者尋求誰事後補救(當然,這也很重要,但卻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最重要的是發生前就先瞭解遊戲規則、做好防範措施。如果事先瞭解遊戲規則,知道手術同意書以及病歷記錄應該留下什麼「關鍵字」,對方濫告也告不贏,就不會擔心被告。如果大家有興趣,日後我們會再分享「手術同意書」、「醫療常規」、「病歷書寫」、甚至「逆轉醫糾判決」的課程。

事發後則是首重雙方溝通、和解、調解,儘量利用其他機制解決,以避免曠日費時的法院流程。避免醫糾不能只靠法律,更重要的是事前的醫病溝通及醫病關係建立,我想這方面大家都比我厲害,我就不用野人獻曝了。

 

關於【以報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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