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鑑定怎麼寫?揭開鑑定的神秘面紗!
醫療糾紛鑑定報告是怎麼寫出來的?醫療鑑定在醫療糾紛的判定中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我們要如何面對醫療鑑定呢?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面對醫療鑑定的審視之前,如果可以瞭解醫療鑑定是怎麼判斷的,至少心就安了一半,所以這次我們來談談醫療鑑定吧!
星期六的急診又是如往常一般的忙碌,我看著電腦裡長長的病人名單,正在思考著這些病患的下一步該怎麼處理。最後決定先拿起電話,會診心臟科醫師討論王先生的後續治療問題。
「大仁哥!」
我被身後突如其來的聲音嚇了一跳,原來是外科的陳醫師。
「幹嘛嚇我!」
「我問你哦,這是我最近收到的醫療鑑定通知,你知道醫療鑑定要怎麼寫嗎?」陳醫師手上拿著一份醫療鑑定的資料。
「我看看。」我將鑑定申請拿了過來,眼光掃了一下,馬上就找到我要找的項目。「你看,一般這裡都會列出幾個問題,請你判斷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或有沒有疏失,你就照上面問的回答就好了啊!」我指著鑑定的問題回答陳醫師。
「就寫有沒有符合醫療常規跟有沒有疏失就好了嗎?那麼簡單?」陳醫師一臉不相信的樣子。
「是啊,其實不簡單。除了要回答有沒有符合醫療常規以外,寫鑑定報告時,我們除了要先寫一段『案情概要』簡單描述事件前因後果,還得附上文獻證明自己的鑑定是有依據、有所本的,所以真的沒那麼簡單。」
「可是醫療行為常常因人而異,不同的病人、不同的醫院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那要如何判斷有沒有醫療疏失?判斷的標準又在哪裡?」
「《醫事糾紛鑑定初鑑醫師指引手冊》裡有提到,鑑定一個醫療行為有沒有疏失,可以考量四個因素,除了要看這個行為有沒有符合醫療常規以外,還要考慮醫師的臨床裁量以及有沒有達到醫療水準、以及考量醫療人員的能力。」
「怎麼那麼複雜?那這些鑑定的問題是怎麼來的?」陳醫師接著問。
「醫師被告了之後,檢察官會先開偵查庭調查事發過程,這時會讓醫病雙方表達意見,此時病患方可能會對醫療的某些過程提出疑問,這些爭點若偏向醫療專業時,檢察官就會把問題整理出來請求鑑定。現在你手上的這些問題就是檢察官想要釐清瞭解的地方。」我邊喝水邊回答。
「我只要回答裡面要求的問題就好了嗎?沒被問到的就不寫?」
「沒錯,沒問到就不用多寫。目前鑑定報告的規範是不問不答,我們只要針對檢察官或法官的提問回答就可以了,《醫事糾紛鑑定初鑑醫師指引手冊》裡有這句話:『非屬委託鑑定事由之事項,盡量不予研提意見,俾免滋生爭議。』也就是說如果司法機關沒有問,我們就不用回答,就算我們真的覺得某個關鍵沒有被問到,也不能主動寫出來。」
「那一般醫療鑑定的流程是怎麼走?一般人可以自己要求醫療鑑定嗎?」陳醫師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似乎不放過我。
「目前醫療鑑定的規定只能由司法機關、也就是檢察官或法官提出,醫師或一般民眾是不能自行提出鑑定要求的。檢察官或法官提出鑑定需求後,這些鑑定需求會送到醫審會,醫審會再把案子發給各大醫院或醫學中心請求鑑定,然後再轉到了你的手上。寫完後再送回醫審會,醫審會開會後再作出最後的結論。」
「我最後還有一個實際的問題:我寫了鑑定報告後,我會不會被傳喚出庭作證啊?」陳醫師緊張地問。
「這你放心好了,由於鑑定報告最後是以醫審會的名義送還給司法機關,而不是以鑑定醫師的名義。目前法院的作法是:如果法庭上當事人對於鑑定報告有意見或質疑,法官一般都會採用再次送鑑定的方式,而不會直接請鑑定醫師出庭,所以這一點不用擔心,法官是不會叫你出庭的。不過,倒是有可能會到醫審會參與討論就是了。」
「喔,那我就放心了,那我再仔細研究看看這些問題怎麼回答。感謝啦!」
與陳醫師討論完,我終於又可以繼續處理我的病人了。(啊?剛才處理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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