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為什麼我會寫這本書呢?

十年磨劍

準備了十年,終於把這本書寫出來了。

十年前,我才剛開始讀法律。那個時候是醫療糾紛的開端期,也是法律與醫療間最劍拔弩張的時期。當時由於醫療不懂法律、法律也不懂醫療,判決並不夠成熟,法官會用法律的思考模式認為醫師違反醫療常規,而判決醫師有罪,醫師有罪的消息常常攻上社會新聞頭版,也容易引發醫師們的不滿。

「醫療常規都是法官說了算!真是莫名其妙!」醫師們憤憤不平地說。

於是當時一個想法就在十年前的我心中萌芽:「既然這樣,那不如我來收集判決,解析這些『法官認為的醫療常規』,讓醫師們有『醫療常規』可以遵循,知道該怎麼做才不會被告上法庭,才可以有效避免醫糾。」

後來我半工半讀,花了6年完成法律研究所的課業,再花了3年收集判決、花了1年把判決重新編輯成書。十年前一個小小的願望,現在終於把這本書完成了。

那就把這本書叫做《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吧!這些「醫療常規」都是醫學院裡的老師沒有教、但卻又是法院認證的醫療規範。

 

為什麼要討論醫糾判決?

有人問說:醫療爭議事件中,真的進入法院程序的比例那麼少,為什麼還要討論這些判決?

沒錯,醫療爭議事件大部分的比例都經由調解處理掉了,調解不成而告上法院的,也有很大的比例被檢察官認定沒有違反醫療常規而不起訴。那為什麼還要寫這本書?事實上,這本書並不是「遇到醫糾該怎麼辦?」教大家怎麼處理醫糾的書,那些如調解、和解、提告、自救之類的,前輩寫的書已經夠深入了,不需要我再著筆。

「調解」是處理醫療爭議很好的方式,可以避免多數的案件進入法庭,但「調解」並不是「預防」醫糾的好方法。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某個城市的「醫糾調解」非常發達,所有的爭議事件都可以100%調解成功,100%不會上法院,這樣很好吧?

我覺得這樣並不好,雖然這代表了醫療爭議事件都會被和平處理,但因為少了第三方的公開評斷,到底醫療過程中有沒有錯誤?事實的真相卻沒人知道。

這裡不是說「調解」不好,而是要說「調解」是事後解決爭議、避免雙方訟累的方法,但卻不是「預防」爭議的方法,也無法從根本保障病人安全。

怎麼樣才不會被告?其實想辦法讓病人活著,醫師就不會被告。因此從判決中學習病人安全及權益,才是預防爭議的方法。

 

醫、病、法三贏的局面

如果醫師從這些判決中,知道做了什麼會被告到脫褲,那是不是就會避免這些情形再度發生?如果病人從這些判決中,知道上法院並告不贏,那是不是就不會再堅持提告,鬧得兩敗俱傷?當醫師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當病人知道怎麼保護他的權益,那最後獲得最大利益的,就是病人安全。於是病人的意外變少了、訴訟也變少了、最終就是醫、法、病三贏的局面。

《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是一本沒有法條的法律用書,也是一本醫學院沒教的醫療用書、更是一本關於醫療品質的管理用書。裡面全部都是真實的故事、真實的判決。這些真實故事的背後,可能是病人不幸、也可能是醫師不幸,而唯一的確幸,就是法院為我們留下了判決,讓我們有所依循,可以避免這些不幸再度發生。

所以接下來就讓我們開始從《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學習如何增進病人安全、避免醫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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