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拿了慰問金、簽了領據,能不能再提告要求賠償呢?

拿了慰問金、簽了領據,能不能再提告要求賠償呢?
上次我們討論過簽完和解書後能不能再提告(請見➡ 她和解後卻再提告要求賠償,法院的判決是?)。但如果簽的不是「和解書」,而是「慰問金領據」呢?能再提告要求賠償嗎? 疼痛未癒的陳小姐 陳小姐10幾年前因為創傷性髖關節炎,接受過髖關節置換手術,這次因為人工髖關節鬆脫來找Kevin醫師求診。 Kevin是醫學中心的骨科主任,建議陳小姐做自費全人工髖關節再置換手術,經過解釋後,陳小姐一週後住院接受開刀治療。...

她和解後卻再提告要求賠償,法院的判決是?

她和解後卻再提告要求賠償,法院的判決是?
Ariel在診所接受手術,卻被烘被機燙傷後,決定跟診所和解,然而Ariel仍深受委屈。(前情提要: 做完手術竟被燙傷?判決教我的三件事,尤其第三點最重要!) 「醫師當時說只是2度燙傷,結果竟然是3度燙傷,而且還造成我那麼大的損失,我要求醫師賠我工作及精神損失共260萬!」Ariel向法官哭訴。 雖然診所已經賠給Ariel 20萬以及額外20萬元的治療費用,但後來Ariel覺得傷口癒合不佳、不但細菌...